| 修文县的曾志发、罗光友、颜加安等7人曾是该县的“民转公”教师,2001年9月被县教育局清退出教师队伍。由于长期反映没有结果,7人决定将该县教育局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曾志发等人介绍,他们7人曾是该县边远乡村学校的骨干教师,由于工作出色,曾被提拔担任过校长、教导主任、教育专干等职务,还曾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
从1992年至1998年期间,他们经过严格的“三榜定案”筛选后,先后从民办教师队伍中优先选招为公办教师。
然而,在2001年9月的一天,他们突然接到该县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称他们由于违反了“民转公”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已被教育局清退出教师队伍。此时,7人中执教最长的达28年,最短的也有24年。之后,他们到省、市、县相关部门收集到大量关于“民转公”的政策和文件。他们认为,根据这些政策和文件,他们并没有违反“民转公”规定和选招条件,是县教育局适用政策规定错误。但是,经过长达5年半反映,至今没有结果。
目前,这7名教师已从北京聘请了律师,并将诉状递交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县教育局清退曾志发等教师的错误决定,恢复他们的公办教师身份。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