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网讯(记者 蔡青毅文并摄) “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开创人事编制工作新局面,让群众关心的公务员考试、职业资格考试、职称 评定、专家选拔等人事编制业务工作的政策更完善更透明。”省人事厅厅长赵国红说,今年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努力打造“法制人事”、“阳光人事”、“和谐人事 ”。 昨天下午,记者从省人事厅、省政务公开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为了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中存在的职责不清、体外循 环等问题。辽宁省人事厅,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了行政审批项目。4年共取消调整了省政府49个 部门的1115项行政审批项目;对省政府部门剩余的482项行政审批项目,也逐项提出了取消调整、下放、不列、合并 或拟保留的初审意见。各市与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相衔接,相应取消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全 省13个省辖市和67个县(市、区)设立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部分乡镇(街道)设立了代办处,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基 本形成,实现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目标,转变了审批方式,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 审批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记者了解到,从2000年以来,6年间共协调理顺了涉及省政府32个部门的50项职能交叉问题,包括政府经济调节 和为企业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共领域安全应急机制等,推动了政府部门把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在公务员考录方面,要实行面试考官评分质询制度、考生查分服务制度、纪检监察部门 全程参与监督制度等,确保录用考试的公平、公正。“今年开始公务员的面试将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同志担任监督 员,并实行面试考官评分质询制度,监督员对显失公平的评分当场宣布无效,对违规的面试考官将取消考官资格。” 赵国红说,面试的过程和容易产生不公平的因素,设立这样的环节就是要完善公务员用人的机制,杜绝“人为因素” 。“今年的公务员考试面试的考官和考生都是现场抽签决定考场,并且逐步减少用人单位担任考官。”赵国红说,这 次负责面试的考官不仅要有上岗证书,而且还要接受上岗培训。记者还了解到,在军转干部安置方面,要向社会公开 安置岗位、安置名额、安置条件、安置结果,为军转干部择岗和地方单位用人提供更加公正透明的平台。同时,积极 探索邀请市民群众现场观摩和旁听公务员面试、职称评审、专家选拔等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增加人事编制工作的透明 度。 新闻发布会还对市民关心的一些敏感问题作了仔细解答。(部分)
一、关于公务员管理 1.公务员登记应具备那些条件,哪些人员暂缓登记和不予登记? 答:中发[2006]9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 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列入公务员范围,按照有关规定予 以登记;中发[2006]9号文件规定的暂缓登记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新录用的公务员,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 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下列人员不予登记: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考验期限内或者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辽组通字[2006]28号、辽组通字[2006]32号文件规定的不予登记人员。 2.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有何区别? 答: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都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与权利,在管理上没有任何区别,工作人 员的进入均实行公务员“凡进必考”和调任制度;工作人员的管理包括考核、职务升降、培训、交流与回避、奖励、 惩戒,工资福利和辞职辞退等均与公务员相同。工作人员与公务员的区别大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使用的编制性 质不同。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因此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二是人员的称谓 不同。列入实施公务员法范围的机关人员为公务员,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工作人员。 3.公务员具有哪些情形予以辞退? 答:公务员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 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 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关于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科目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科目一般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 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申论》主要是 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考试录用公务员主要采取的面试方法是什么? 答:面试一般采用普通面谈法,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在各位评委的打 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如何保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平、公正、公开? 答:为保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平、公正、公开性,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向社会公布招考简章、程序步骤等 各种信息;二是笔试考生的考号随机编排,试卷通过电脑评阅;三是面试时请纪检、监察部门同志担任监督员,并实 行面试考官评分质询制度,即监督员可对显失公平的评分当场宣布无效;四是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 监督。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主要采取什么方法? 答:事业单位招聘不同类别人员,采取不同的方法:一是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 二是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采取考核的方法;三是招聘 工勤人员,采取现场测试实际技能的方法。
三、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争议仲裁及工勤岗位管理 1.事业单位如何打破身份界限按岗聘用? 答: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在严格遵守现行干部管理规定和岗位资格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打破身份界限 ,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原在工勤岗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到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是:聘用到副科级或正科级实职岗 位的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龄满10年以上,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 副处级实职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龄满15年以上,且有高级工及以上职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 2.事业单位撤销或合并后人员如何安置? 答:事业单位因撤销或合并产生的超编人员,原在编在职人员中,截至实施改革起始时间止,工龄满30年,或距 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且工龄满20年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允许提前退休,享受事业单位退休 人员待遇。提前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已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 3.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不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如何安置? 答: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不再按事业单位管理后,原在编在职人员,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的, 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津贴补贴按退休人员办理。单位和个人继续按 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按企业基本养 老金计发办法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计算的待遇,低于本人按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所在地区事业单 位统筹项目计算待遇的差额部分,采用分年按不同比例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
四、关于人事考试 1.省人事考试中心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通过对考试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宣传,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广大考生树立诚信守法,自觉 遵守考试纪律的观念;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了考试的各个环节,将工作任务、要求、责任逐一 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三是在命题、考试及阅卷等环节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了监督举 报电话(13066759091);四是编制了《辽宁省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2.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答:每次考试时,我们都在考生准考证的背面标明考试成绩的查询时间和方式。目前,考试成绩的查询方式有两 种,一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免费查询,另一种是通过网通信息台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