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扶持,促民办学校迈向优质
一直以来,民办教育都是佛山教育的组成部分。据初步统计,全市目前有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近千所。其中,民办中小学78所,在校生人数约有16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数的11.37%;民办幼儿园约700多所,在园幼儿数占全市在园幼儿数的九成以上;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近500所,年培训量约占全市成人教育年培训量的84.43%,承担了我市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主要任务。
近日,市政府原则上通过了《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是历时两年,经过多次充分调研、反复征询意见和建议形成的。昨日,市教育局局长冯彦荣在解读实施办法时表示,作为全省唯一一个教育现代化试点市,一直以来,佛山努力促使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办法的出台,首先明确了我市要扶持、促进民办教育向优质方向发展,让在民办学校读书的学生也能享受到与公办学校在读生一样的优质教育;同时,也让有需要的社会各界人士有机会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和培训。其次,实施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还规范了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管理民办教育的管理行为,从而将促进民办教育更加健康发展。
冯彦荣表示,教育行政部门随后将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再进一步制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新开办的幼儿园校园占地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新开办的高中在校生规模不少于18个班,班额不超50人……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为我市新设立的民办学校划出一条“入门界线”。更引人注目的是,《办法》明确规定了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和行政部门对其的管理行为,将作为“引航标”引导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
昨天,记者就《办法》中备受关注的民办学校设置标准、专项资金使用途径等内容,专访了佛山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梁显光。
关键词 设置标准
民办学校须达到准入门槛
《办法》规定:此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当逐步达到本次公布的设置标准。以后设置的民办学校,必须按不低于此设置标准严格执行。
部门释疑:
这个《办法》清楚列举了申办民办学校的“入门”条件,对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自学考试辅导学校、文化技术培训中心和职业培训学校设置了办学标准,如开办资金、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在校生规模、负责人学历和职称、师资配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图书、户外活动场地等都有具体规定。
梁显光表示,佛山是全省首个系统设置民办学校标准的城市,目的就是以规范化促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捐资举办
热心捐资助学可享用地政策
《办法》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可享受与同类公办学校相同的用地政策,通过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民办学校用地,应通过公开交易的办法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部门释疑:
梁显光举例子说明,像一些热心社会公益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其出资设立的民办学校不以盈利为办学目的,为支持他们这种热心教育的行为,当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时,就可以享受与同类公办学校相同的用地政策,通过划拨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
关键词 招生广告
发布招生广告须提前10日备案
《办法》规定:民办学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刊登、播放或自行张贴、散发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在拟发布日10个工作日前报审批机关备案。
学生入学后,学校如因不可预料的原因或者正当理由难以兑现招生简章广告中的承诺,应当及时如实告知学生,并协商相应的解决办法;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按市、区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由此产生纠纷的应当通过法定渠道解决。
部门释疑:
梁显光说,以往部分民办学校存在刊登虚假广告夸大其词招生的行为,学生入学后感到“货不对板”,遭遇学校课程缩水等情况,学生要求退学又遭到学校的拒绝,双方“扯皮”问题长时间难以解决。明文规定对民办学校的广告和招生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实质是对办学市场的一种规范。
关键词 教师编制
可适当配给公办教育编制
《办法》规定:各区政府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吸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可适当配给公办教师编制。
在校生规模在500人以上的民办大中专学校(含技工学校),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属外市户籍的师生,其户口可迁入学校的集体户。
部门释疑:
梁显光表示,在民办学校增添公办教师编制,鼓励民办学校的教师做好本职工作,是我市重视民办学校、加大对其扶持力度的一个标志。
在现行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改革制度的决定》中,只明确了500人以上的企业在符合系列条件后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为了体现贯彻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的精神,本次《办法》中特地明确了民办学校申请设立集体户的条件。
关键词 社会保险
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将责令改正
《办法》规定:民办学校不按规定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求职人员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民办学校不应接纳其求职申请。在职的教职员工本人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民办学校应予以劝退。
部门释疑:
在我市部分民办学校中,确实存在不按规定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一部分民办教师也因为意识观念等各种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此,梁显光表示,《办法》明文规定学校和教职员工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的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教职员工的社会福利。
关键词 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办法》规定:市及各区政府应分别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可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充实。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表彰奖励对民办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用于帮助民办学校改善教育条件,培训教师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等。
部门释疑:
一直以来,民办教育为我市教育发展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据统计,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就占全市在园幼儿数的九成以上,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培训量约占全市成人教育年培训量的84.43%……设立专项资金体现了政府的扶持力度,佛山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已经明确,2006年至2010年,市政府每年拨出不少于200万元的专款,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社会反响
“政府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冯瑞烘(中大三水附属初中校长):这次出台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对民办学校的开设审批、用地、教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次系统的规范,并列入了不少新的扶持办法,充分显示出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肯定和支持,也给我们这些办学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目前不少民办学校都因没有教师编制,留不住人才,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很大,对教学和学校发展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此次政府能够下决心从人事制度上对民办学校给予支持,如果这一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教师们在民办学校也能拿住“铁饭碗”,对于保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都大有裨益。
让更多孩子享受优质教育
赵思敏(丽雅苑幼儿园老师):听闻政府出台了这个实施办法,园里的老师们都很受鼓舞,办法里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保险的购买等规定,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老师们的权益和工作稳定性,免除了我们教学的后顾之忧。
据我所知,现在社会上还有很多低层次的、不合办学要求的民办学校。所以,我希望政府在该办法出台后,尽快研究督促该办法的进一步落实,积极扶持和鼓励达标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对不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则要坚决整改或取缔,收回其教育资源,由政府牵头开办专门针对外来工子女和贫困家庭的平价幼儿园,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启蒙教育。
学校更规范,家长更放心
刘中奎(丽晶市场一鞋店店主):去年两个女儿从潮汕老家过来,因为没有当地户口,就让她们进了一所民办小学读书。说实话,我开始是有点担心的,因为现在社会上不少民办小学的教育质量不过关。不过上一段时间学之后,女儿的反映还不错,学校的管理看起来还算规范。
听说这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对民办学校的占地规模、老师配备、学校管理等都有明确规定,还能让民办大中专学校的学生入户佛山,我觉得特别高兴。不少像我一样的外来人员子女都是就读民办学校,学校能不能给孩子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提供正规的教育,都牵动着父母的心。希望政府能尽快落实这个实施办法,规范和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让我的孩子在民办学校里也能享受到公立学校的优质教育。
明确准入门槛有助提升民办教育
□何仁军
作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民办教育丰富了佛山的教育事业。但也毋庸讳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参差不齐,一些民办学校投入不足,硬件跟不上,师资队伍不稳定,社会认可度不高。
民办学校其实并非天然的弱者。在西方国家,办得最好的往往是私立学校,甚至造成了一些公立学校的生源危机。究其原因,是私立学校教学水平高、学校管理好。
佛山的民办教育发展不充分,如果说前些年还是由于与公办学校相比缺乏同等外部发展环境的话,那么在中央和地方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今天,则主要应该归咎于一些民校办学机构的逐利短视。
笔者不反对教育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在发达国家,民办教育也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不同的是,发达国家民办教育机构是在与公立学校长期赛跑中竞争壮大的,从一开始,他们就希望打造“百年老店”,通过先进的教育理念、高效的管理和高质量的毕业生实行品牌取胜。
然而,我们的许多民办教育机构,却表现得急功近利。虽然投资兴办民校获得收益是必要的,但办学收益应该与教育质量得到最好平衡。
在此情势下,我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新办民办学校明确准入门槛,是清醒的考量。文件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和审批、用地与建设、招生简章与广告、教职工管理等十个方面实行“扶持”与“规范”。这些内容可操作性强,相信对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大有裨益。
但笔者以为,文件在对民办学校申办、审批的条件进行规范的同时,对民办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却没有详细规定,应属遗憾。民办学校准入应提高门槛,准入后的经常性建设其实更为重要。教育部门在规范民办学校硬件建设的同时,应该像重视公办学校一样,对民办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帮助民办学校进行软实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