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时表示,目前一些学校规定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家并无这种规定。
教育部的这一声明,虽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解决办法,但是向欠贷毕业生发出了一个温情信号,使他们无助的内心得到了一份安慰。
国家设立助学贷款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其功绩有目共睹无须细说,现在学子们学业虽然完成,但家庭经济状况并未改观,暂时还无还贷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和银行就要智慧地处理这一矛盾,协调制定出新的还贷政策,把那些贫困毕业生扶上马送一程继续给予帮助扶持。
当然从单一方面看,学生已经毕业,高校并无继续扶持义务,但综合来看,那些没有还贷能力的毕业生属于社会的特殊群体,高校如不来帮扶,国家就得尽帮扶义务。所以对欠贷毕业生继续帮扶,可以理解为是高校代为国家和政府在履行义务。
由于转不过这个弯,此前少数高校从本位主义出发,认为欠贷还钱,天经地义,甚至采取一些过激方法,对那些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使得这部分毕业生在求职和继续学习时受挫,造成他们还未踏入社会,就烙上贫困的印记,感觉低人一等,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缺乏竞争的勇气,对未来失去信心。因毕业证被扣而引发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有的考取公务员却录取不了,有的找不到理想工作而抑郁自杀,有的把毕业学校告上法庭……
从人性化管理出发,无论是高校、银行,还是整个社会,都应该给那些暂无还贷能力的毕业生创造一个宽松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为他们及时发放毕业证,继续享受国家贷款,使他们放下包袱,轻松上阵,心无牵挂地走上新工作岗位,和其它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既有助于培养他们健全的心智人格,也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同时还能给这些学子们提供一次表现诚信的机会,而这些收获用金钱难以衡量!
当然欠贷毕业生工作后,一旦有还贷能力,就要尽快偿还,这既是起码的报恩之心,更是一种守法行为,对那些践踏这个底线,有钱不还者,理应受到谴责甚至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