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6周岁也可以入小学,准父母们再也不用掐着时间怀宝宝了。昨日,湖北省公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草案)》第二章12条重申了上学年龄的规定,要求凡于当年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必须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同时补充“凡于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如已达到入学程度,经监护人申请,可以入学。学校不得拒收或另外收费”。
听说有了这条新规,许多年轻夫妻长吁一口气:“再也不用掐着时间怀宝宝了。”据了解,按现行规定,只有满6周年才能入学,很多家长因为孩子晚出生一两个月,就只好多等一年。
据了解,这是湖北第一次公布全国义务教育法本省实施办法,全文万余字,比国家义务教育法多4000余字。该办法草案共分为七章七十条,分别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经费、法律责任等各方面详细界定了在实施义务教育法当中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