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对多所高校在校大学生抢劫达5起。除此之外,这名年仅16岁的少年竟敢对大他十多岁的成年人下手,采用持刀威逼、殴打受害人的手段最终抢走其470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大学校园附近频施黑手
刘晓(化名)是瓦房店市某村人,初中毕业后到大连打工。刘晓和其他外地来连打工仔时常慨叹命运的不济和对未来的迷茫。就这样,预谋抢劫的计划在几个人的脑海中形成了共识。
2006年12月15日18时许,刘晓伙同另外两名小哥们(已被判刑)来到大连某高校附近的网都情深网吧预谋抢劫,当大学生小李从网吧出来后,在一僻静角落,三人将小李打倒在地,抢走现金500元。
三天后,三人又来到同一作案地点,抢走另一受害大学生现金400元。
2007年1月6日18时许,三人伙同另一同伴(已被判刑)抢走两名被害人210元和一部手机。
2007年1月9日21时许,刘晓等4人潜入另一所高校校园内,抢走一部价值200元的手机。
2007年1月11日19时许,刘晓等三人又用同样的方式抢得200元及一部价值300元的手机。
刀逼成年人掠走钱物
频频作案又屡屡得手让几个人的胆子大了起来,同时几个人的反侦查能力也开始增强,于是,几人便暂时离开市内来到了开发区。
偶然间,他们发现了成年人张某出手比较阔绰,于是几个人便跟随张某来到开发区五彩城附近的一旅店的房间内,用刀威胁并殴打张某,最终抢走现金470元及一部手机。受害人报案后,刘晓等人相继落网,到案后刘晓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向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刘晓的辩护人认为,被告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而且其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希望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刘晓本人也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万分后悔。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开庭后采纳了刘晓辩护人的意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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