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专接本”工作补充意见实施细则》,对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工作有了具体规定。 自学考试“专接本”招生对象是经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各类专科学校的三年级在籍学生和经市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也就是说,学生在专科进入大三、五年制进入大五就可以报考专接本了。报考的“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报考。
据了解,开设“专接本”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必须是具备相应专业学位授予权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其中师范类专业的主考学校必须为师范院校或开设师范专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学校要根据生源状况和办学条件,按与本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确定接读专业,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主考学校申报。专科学校仅面向本校的在校生举办“专接本”专业,不得跨校组织生源,不得安排插班生。此外,“专接本”专业的学制不少于两年,修业年限在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一年。
“专接本”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学生学完“专接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发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专接本”主考学校及开设专业
主考学校 开设专业
南京大学 计算机及应用
工商管理
南京师范大学 英语
旅游管理
秘书学
南京财经大学 会计
市场营销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计算机网络(委托)
南京工业大学 工程管理
化学工程
南京理工大学 机电一体化工程(委托)
电子工程
南京农业大学 日语
现代农业管理
南京审计学院 审计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
艺术设计
南京邮电大学 计算机通信工程
主考学校 开设专业
河海大学 环境工程
南京工程学院 商务管理
南京林业大学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委托)
苏州大学 计算机信息管理(委托)
电子商务
扬州大学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建筑工程
畜牧兽医
江苏大学 工业工程
英语教育
江南大学 动画设计
江苏工业学院 物流管理(合作开考)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江苏科技大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
南通大学 小学教育
徐州师范大学 法律
徐州工程学院 金融管理
淮阴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
盐城师范学院 学前教育 |